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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江苏克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南大华兴 2025-08-28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苏克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江苏克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以下简称“克胜作物”)地块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内,地块四至范围:东至江苏佳麦化工有限公司、西至合兴大沟、南至湘江路、北至新港大道,占地面积为175794.812 m2(约263.7亩)。根据苏政办发〔2018〕46号、连政办发〔2018〕113号等文件要求,克胜作物于2021年关闭退出,后于2022年地块内构筑物开始拆除,2024年由园区管委会进行收储。目前地块内仅剩管委会保留的综合办公楼和两个包装仓库,其余构筑物均已拆除完毕。

    现状及规划:该地块现状及未来规划均为三类工业用地(M3)和防护绿地(G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2016年)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为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要求,推动落实化工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4年5月,江苏克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华兴”)对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2、实施情况

    (1)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地块在2012年之前为农田;2013-2018年江苏克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地块内进行化工产品生产,历史产品包括:吡虫啉、吡蚜酮、啶虫脒、哌虫啶、哒螨灵、嘧菌酯、古马隆石油树脂、燃料油LSFO,其中啶虫脒、哌虫啶、哒螨灵、嘧菌酯、古马隆石油树脂、燃料油LSFO仅试生产。此外,克胜作物历史上运行过焚烧炉用于处理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弃物。2018年企业关停,2021年关闭退出,2022年构筑物拆除,2024年由园区管委会进行收储,现地块内构筑物仅剩管委会保留的综合办公楼和两个包装仓库。

    经识别,本次调查地块内筛选特征污染物51项,地块周边筛选特征污染物82项;地块内识别的潜在污染区主要包括克胜作物历史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区、危废仓库、危废焚烧车间等。

    (2)第二阶段调查

    初步调查进场采样在地块内按照系统布点结合专业判断法,共布设深层土壤点位85个,表层土壤点位3个,地下水点位50个,深层土壤钻探采样及地下水建井深度均设置为6.0 m,地块内共送检394个土壤样品(包含51个质控样)和74个地下水样品(包含24个质控样);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表水和底泥点位,送检6个地表水样品(包含3个质控样)和6个底泥样品(包含3个质控样)。 

    地块外对照点东南西北4个方向各布设1个深层土壤采样点和3个表层土壤采样点,共送检27个土壤样品(包含3个质控样)。地块外地下水西南北三个方向各布设1个潜水层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3个潜水层地下水样品,共送检3个地下水样品(质控样与地块内地下水共用)。

    详细调查采样在初步调查点位及检测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加密,共布设159个土壤监测点位(含1个场地外边界点位、1个27m的土壤点和1个30m的土壤点)和18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含1个场地外边界点位和2个承压水井),总计送检735个土壤样品(包含87个质控样)和27个地下水样品(包含9个质控样)。

    3、调查结果

    (一)水文地质勘察

    通过钻探、现场试验、室内分析等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克胜作物岩土层自上而下划分为6个工程地质层,分别为1层填土、2层粉质黏土、3层淤泥质黏土、4层粉质黏层、5层粉砂、6层粉质黏土,除1层填土和5层外,其他土层防污性能较好。地下水包含松散岩类孔隙水潜水及承压水两大类型,潜水主要赋存于上部2层粉质黏土、3层淤泥质黏土及少量1层填土层中,平均厚17.74m,流向总体自西向东;承压水主要赋存于5层粉砂层中,平均厚2.88m,总体流向自西南至东北。

    (二)初步调查采样结果

    初步调查采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GB3600-2018中表1的污染物项目、特征污染物及HJ 605和HJ 834的其他指标,共计154项。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49项,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第二类用地要求。

    初步进场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GB 3600-2018表1中的污染物项目、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及特征污染指标,共计156项。潜水层地下水检出指标76项,地块内潜层含水层地下水样品27项指标浓度超过相应的GB/T 14848-2017中IV类限值的情况,超标指标包括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挥发酚、硫酸盐、硝酸盐、氨氮、pH值、浊度、氯化物、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锰、铁、钼、铝、钠、石油烃(C10-C40)、甲苯、氯乙烯、1,2-二氯乙烷、氯仿、2,4,6-三氯酚。

    底泥指标与土壤指标保持一致,检出指标结果均低于相应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指标与地下水指标保持一致,地表水检出指标除浊度外均未超过相应地表水IV类限值。

    (三)详细调查采样结果

    详细调查采样与初步调查采样检测指标一致。详细调查采样阶段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指标45项,检出指标结果均低于相应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中检出指标65项,其中潜层地下水存在15项指标(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硫酸盐、氨氮、浊度、氯化物、耗氧量、碘化物、锰、铁、铝、钠)超过IV类限值。

    4、调查结论

    克胜作物地块土壤检出结果均低于相应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第二类用地要求。

    克胜作物地块潜水层地下水存在27项指标(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色度、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挥发酚、硫酸盐、硝酸盐、氨氮、pH值、浊度、氯化物、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锰、铁、钼、铝、钠、石油烃(C10-C40)、甲苯、氯乙烯、1,2-二氯乙烷、氯仿、2,4,6-三氯酚)超过GB/T 14848-2017中IV类限值,通过分析污染物超标范围可知,地块内地下水特征因子污染均未超出厂界;地块承压水层地下水存在7项指标(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硫酸盐、浊度、氯离子、钠、碘化物)超过GB/T 14848-2017中 IV类限值。后续需对地下水挥发酚、钼、石油烃(C10-C40)、甲苯、氯乙烯、1,2-二氯乙烷、氯仿和2,4,6-三氯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第二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修复和管控;地下水毒理学指标钼、石油烃(C10-C40)、甲苯、氯乙烯、1,2-二氯乙烷、氯仿、2,4,6-三氯酚和有毒有害物质挥发酚超过GB/T 14848-2017中IV类限值,需开展地下水污染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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