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宏生物”)地块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内,地块四至范围:南侧为原连云港优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三道排河、西侧为经二路、东侧为原江苏耕耘化学有限公司和原连云港市永大化工有限公司,占地面积为96386 m2(合约144.58亩)。该地块现状及未来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M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根据苏政办发〔2018〕46号、连政办发〔2018〕113号等文件要求,景宏生物于2018年停产关闭,于2022年拆除;目前地块内构筑物已拆除完毕,地块内建筑垃圾已基本清运完毕,现状为空地。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2016年)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为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要求,推动落实化工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4年3月,江苏景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检测”)对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调查阶段结果
(1)土壤
调查结果表明,景宏生物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要求。
(2)地下水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限值,景宏生物地块地下水存在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硫化物、挥发酚、氨氮、pH、浊度、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化物、锰、铁、钠、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氯苯、2,4-二氯苯酚指标检测结果超过Ⅳ类限值。其中毒理学指标涉及碘化物、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氯苯、2,4-二氯苯酚,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7倍、12倍、44倍、3倍、10.9倍、4.9倍、4.2倍和6.1倍。
3、风险评估工作
(一)危害识别
根据前期调查结果,本地块无需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为挥发酚(以苯酚计)、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2,4-二氯苯酚,共计7个关注污染物。
(二)暴露评估
经识别,对地下水污染产生的风险按照以下暴露情景进行评估:①呼吸吸入室内空气中地下水污染物蒸汽;②呼吸吸入室外空气中地下水污染物蒸汽;③皮肤接触地下水(仅地块动土施工作业期),共3种地下水污染物暴露途径。
(三)毒性评估
优先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给定的污染物的理化参数及毒性参数;上述导则中未包括的污染物,其理化参数及毒性参数主要通过参考国外权威机构建立的数据库获取。
(4)风险表征
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地下水中污染物挥发酚(以苯酚计)、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2,4-二氯苯酚的致癌风险均小于10-6,危害商均小于1,均未超过人体健康风险。
参考园区规划环评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结合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物运移模拟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物挥发酚(以苯酚计)、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2,4-二氯苯酚在现有水文地质条件下,浓度随时间逐渐衰减,污染范围逐步缩小,在该模型下潜水含水层中污染物的运移扩散不会对周边敏感区域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本地块的地下水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人体健康风险水平,地下水污染范围可控,无需开展进一步的修复工作。建议后续加强地块厂界周边地下水跟踪监测。
关于《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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