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固化工”)地块位于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内,地块四至范围:南至三道排河、北至黑龙江路、东至杭州路、西侧为空地,占地面积为190133.95 m2(合约285.2亩)。该地块现状及未来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M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根据苏政办发〔2018〕46号、连政办发〔2018〕113号等文件要求,盘固化工于2018年停产关闭,于2022年拆除;目前地块内建筑垃圾已经基本清运完毕。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2016年)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为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要求,推动落实化工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4年1月,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大盐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检测”)对盘固化工地块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实施情况
(1)第一阶段调查
连云港盘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固化工”)地块2009年之前为农田;2009年盘固化工成立,2012年一期生产线建设完成,2014年开始进行生产活动,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历史主要产品包括:S-烯丙基醇酮、三氟三氯乙烷和菊酸乙酯。2018年盘固化工停产关闭,2022年地块内构筑物拆除。
经污染识别,盘固化工地块内存在潜在污染风险,不排除盘固化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程度。识别的特征污染物包括:DMF、2-甲基呋喃、pH、甲苯、四氢呋喃、3-氯丙烯、氯仿、三乙胺、甲基磺酰氯、亚硝酸盐、甘氨酸乙酯盐酸盐、1,2-二氯乙烷、铜、氯化物、醋酸乙烯酯、丙烯醇、苯并[a]芘、汞、砷、氟化物、AOX、总磷、氨氮、乙醛、甲基磺酸、硫酸盐、石油烃(C10-C40)、三氯氧磷、环己烷、石油醚、S-烯丙基醇酮、甲酸、2,5-二甲基-2,4-己二烯、菊酸乙酯、1,1,1-三氟乙烷、烯丙基醇酮、烯丙基呋喃甲醇、丙烯醇、三氟二氯乙烷、R-乙酰烯丙醇酮、R醇;识别的潜在污染区主要包括盘固化工历史生产区、储存区、废水治理区、固废贮存区等。
(2)第二阶段调查
初步调查阶段南大检测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点位187个,土壤钻探采样及地下水建井深度均设置为6.0 m,地块内共送检756个土壤样品;地块外东南西北4个方向各布设1个深层土壤和3个表层土壤对照点,共送检24个土壤对照样品;共布设40个潜水层地下水监测点位(含2个场地外对照点位,上下游各布设了1个),共送检58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8个质控样);在地块内布设2个地表水和底泥点位,送检5个地表水样品(包含3个质控样)和5个底泥样品(包含3个质控样)。
详细采样分析工作在初步调查基础上开展,补充了地块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并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加密布点采样。共布设11个水土复合点位(含2个场地外边界点位)和1个承压井复合点位,同时对第一次进场地下水超标的7个点位进行复测,总计送检59个土壤样品(包含6个质控样)和31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2个质控样)。
3、调查结果
(一)水文地质勘察
通过钻探、现场试验、室内分析等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盘固化工岩土层自上而下划分为6个工程地质层,分别为1层杂填土、2层黏土、3层淤泥、4层黏土、5层粉砂、6层粉质黏土,除1层填土和5层外,其他土层防污性能较好。地下水包含松散岩类孔隙水潜水及承压水两大类型,潜水主要赋存于上部2 层黏土、3层淤泥及少量1层杂填土层中,平均厚16.58 m,流向总体自西南至东北;承压水主要赋存于5层粉砂层中,平均厚3.95 m,总体流向自西南至东北。
(二)初步调查结果
初步调查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潜层含水层地下水样品地块内有20个点位存在指标浓度超过相应的IV类水限值的情况,超标指标为1,2-二氯乙烷、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氯化物、氨氮。其中,涉及有机物超标的点位为位于车间二内部的BW1。
(三)详细调查结果
详细调查土壤检出指标19项,分别为pH、铜、铬、镍、铅、锌、镉、砷、汞、硒、锰、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氟化物、1,2-二氯乙烷、甲醛、乙醛和石油烃(C10-C40),检出结果均低于地块土壤环境评价标准,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第二类用地要求。
地块潜水层地下水存在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钠、氯化物、碘化物、1,2-二氯乙烷共计9项指标超过IV类水限值,综合指标为V类地下水,通过分析污染物超标范围可知,地块内地下水特征因子污染均未超出厂界。地块承压水层地下水存在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钠、氯化物、碘化物、硫酸盐共计9项指标超过IV类水限值,综合指标为V类。底泥检出指标结果均低于相应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表水检出指标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限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限值。
4、调查结论
盘固化工地块土壤检出结果均低于相应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相应第二类用地要求。
盘固化工地块潜水层地下水存在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钠、氯化物、碘化物、1,2-二氯乙烷共计9项指标超过IV类水限值,综合指标为V类;采用克里金插值法和泰森多边形法绘制污染物潜水层地下水超标范围,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特征因子污染范围均未超出厂界;地块承压水层地下水存在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钠、氯化物、碘化物、硫酸盐共计9项指标超过IV类水限值,综合指标为V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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