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启帆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
占地面积:82080.3m2
地理位置:位于无锡滨湖马山街道,团结路以南、中心河以东、经二路以西,无锡四方友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侧约115m。中心地理坐标为纬度:31.453591°,经度:120.111992°。
土地使用权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规划:居住用地(R2)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林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掌握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2025年7月,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污染识别阶段工作,调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进行分析和污染识别。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内未发现外来堆土,现场无异味,未发现固体废物残留,未发现遗留的污染痕迹;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未发现各类槽罐存放情况且未发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无管线、沟渠泄漏情况,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及其它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西北侧原为无锡太平洋集团兴业纺织有限公司区域,除调查红线外的门卫房,其它区域已完全拆除,现场存在建筑垃圾,踏勘期间现场未闻到异常气味,空地上长有杂草且有防尘网覆盖;东南侧存在民房未拆除,地块内东侧及南侧区域长有树木,中东部存在一条南北走向的道路,通往无锡四方友信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通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识别调查地块涉及生产活动的重点关注区域为兴业纺织有限公司生产阶段的原料仓库、锅炉房、辅助车间、纺织车间、生产车间、成品仓库、配件仓库、杂物仓库;其中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原料仓库、纺织车间在停产后出租作为租赁企业生产车间或仓储使用,其中重点关注区域面积约为29264m2,一般关注区域主要包含无兴业纺织有限公司生活办公区及空地、民房(世达建设项目部)及西侧林地、东侧林地,一般关注区域面积约为52816.3m2。
识别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潜在关注污染物为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砷、铅、苯并(a)芘、六价铬、总铬、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及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铝、锡、锌、钛、乙二醇丁醚、丙酮、甲醛,其中不在GB36600基本45项内的潜在关注污染物为氰化物、铝、锡、总铬、锌、钛、乙二醇丁醚、丙酮、甲醛、石油烃(C10-C40)。
鉴于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明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是否满足规划用途,须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三)第二阶段调查
调查单位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布点采样,于2025年7月24日-7月26日开展现场采样工作,共布设27个土壤点位(含1个土壤对照点),样品送检数为119个(含11个土壤平行样);布设7个地下水点位(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样品送检数为8个(含1个地下水平行样)送往江苏光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样品的检测指标为GB36600-2018基本45项、pH、氰化物、铝、锡、总铬、锌、钛、乙二醇丁醚、丙酮、甲醛、石油烃。通过分析检测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调查评价结果
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pH范围为6.12~8.91,土壤样品中检出指标为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锌、铝、钛、锡、氯仿、苯、氯苯、1,2-二氯苯、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石油烃(C10-C40)、甲醛,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总铬、锌、锡检出含量不超过浙江省地标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钛检出含量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计算值,铝检出含量不超过《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2024年11月)中的居住用地土壤筛选值,甲醛含量不超过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其它各检测指标检出含量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调查评价结果
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范围为7.4~7.8,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指标为:铜、汞、砷、铅、铬、锡、钛、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总铬检出浓度满足《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DZT0288-2015)中IV类水质标准,锡、钛检出浓度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第一类用地计算值,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其它指标检出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
基于本次调查所采集的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启帆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各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二类居住(R2)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
没有了
2025-08-19关于《连云港市科尔健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202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