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河南侧1-2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东王集镇,具体位于灌云县规划东门河路南侧、东门河南侧1-1号地块东侧、规划胜利东路北侧、规划伊云路西侧。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10612m2(约15.92亩),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9.289078°、北纬34.298875°。
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现状为农田,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污水灌溉;调查地块历史上无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调查地块现状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可以确认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源。
周边地块主要为农田、河流、村庄等。周边地块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周边地块对调查地块的影响小。
在调查范围内按照40m×40m网格共布设9个土壤快速检测采样点,采集表层0-0.5m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江苏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保护绿地筛选值,检出数据无异常。
综上,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明确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中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